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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8-06-28 字体:【】【】【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处为市住建局下属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1人,实有在职在职人数28人,退休人员16人。主要职能是负责市本级城市道路、桥涵、下水道等市政设施的维修和养护及顶管施工工作;负责市本级城市道路、桥涵、下水道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政策的宣传和组织实施;负责城区维护及大修改造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的编制及具体组织实施;经市住建局授权负责市本级道路、桥涵、下水道等市政设施的基建占地和破道挖掘审批管理等工作。

(二)专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专项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①专项长期绩效目标:不断夯实创“国卫”成果,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逐步推进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有效地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②专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按我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长远目标和实际需要,我处加大对道路、桥涵、排水、通道等各类市政设施的巡查力度,加强城区市政设施占道及挖掘施工的文明施工监督,及时对应急的市政设施项目进行维修养护,创造良好的城市市容市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夯实的基础,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努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按年度计划完成专项实施内容。

2.2017年度财政预算我处专项资金178.7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03.42万元,在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中拨款75.32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①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专项经费122.7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89.31万元,在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中拨款33.42万元。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文管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保障我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做到日常维护工作的全覆盖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定期进行专业人员培训,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信息技术手段,完善维护管理模式。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在我处市政设施管辖区域范围内,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上级督办的及未移交我处管理的市政设施进行应急维修调度,确保市政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的完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②城市道路破占道挖掘修复非税收入管理专项经费25万元,在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中拨款。

我处积极宣传城市市政设施的管理措施与各项法规,加强对道路、桥涵、排水、通道等各类市政设施的巡查力度,加强城区市政设施占道及挖掘施工的文明施工监督。

③市政综合楼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成本16.9万元,在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中拨款。

我处综合楼的租金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基本是我处综合楼出租的税费及运行成本。

④专项事业费14.11万元,在一般预算拨款。按财政预算文件,作为非公车改革单位专项公用经费。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7年度财政实际拨付我处专项资金178.4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03.42万元,在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中拨款75万元。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7年度我处财政专项支出178.42万元,其中: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专项经费122.73万元,城市道路破占道挖掘修复非税收入管理专项经费24.68万元,市政综合楼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成本16.9万元,专项事业费14.11万元,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无挪用挤占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处按财政要求制定并完善了单位各项内控制度,实施的各项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有效运行,同时根据我处业务实际情况,严格市政维护业务流程和过程管理,制定了《娄底市市政设施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财政支付项目工程管理制度》;《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市政维护管理处市政设施临时性损坏应急预案》、《市政维护管理处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市政维护管理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市政维护管理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中心城区桥梁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良好,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7年度我处专项资金到位率与到位及时率=(实际到位资金178.42万元/计划投入资金178.74万元)×100%=99.82%,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与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符合规定要求。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处该笔专项资金根据2017年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等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项目立项规范,符合政府决定和单位长期及年度目标方向,设立的各项绩效目标合理,绩效考核指标值清晰、可衡量,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我市现阶段保国卫创国文的要求。2017年度实际完成情况经考核,各项指标已达到年初设定的目标要求,经市财政局考核,荣获市直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我处加强各项目的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全处各项工作目标。

1、在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的管理上,我处狠抓制度建设及落实,全面落实项目年度、月度进度计划,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综合管理和工程进度、质量进行考核。各维护项目开工前,我处二级项目施工单位按实际要求编写可操作性日常维护计划上报管理处,管理处将审定的计划下达各二级项目施工单位并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检查施工方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进度报表,同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所报送的已完工项目的时间及工程量,并按施工进度填报质检资料。我处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及竣工验收工作,确保了各项日常维护及大修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及时实施。

2、对城市道路破占道挖掘修复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非税收入计划完成情况,我处实行动态监控,及时跟进,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计划按进度及时入库。

四、资金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处按照财政公共支出绩效评价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状况,设置了各项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指标设置细化与量化符合财政要求。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1)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城区路平水畅。我处为配合“创文管卫”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整治城区道路维修、管理死角,有计划地对破损道路、人行道等市政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全年管理城区市政设施维护实际完成率=(管理完成城区维护实际产出数3096万元/计划产出数2657万元)×100%=116.5%

2我处强化城区道路巡查力度,规范破占道审批管理制度,将收费窗口统一设市政务中心。预防和杜绝私自滥挖乱占城市道路的现象发生,对已办理相关批准手续的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加强监督检查。2017年共审批临时占道、挖掘道路25起,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50.61万元,获得2017年度市直非税执收单位先进单位。

城市道路破占道挖掘修复非税收入实际完成率=(破占费实际完成50.61万元/计划产出数50万元)=101.22%

3)市政综合楼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非税收入实际完成率=(国有资产使用收入实际完成59.6万元/计划产出数59万)=101.02%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经过我处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切实保证了城区车行道、人行道平均完好率达90%;城区排污管道无堵塞、污水外溢及各种窨井盖损坏丢失,设施完好率90%以上;桥梁及各种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安全、整洁、完好,桥梁的使用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道路下水道无堵塞,设施完好率90%以上;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率100%;同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上级督办、市政府值班室转办、110转办、及市民反映的市政设施破损的维护工作的办结率100%,确保满意率达95%以上。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为提高市民出行安全,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我处在尽量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基本做到“小修不过夜”,即对巡查过程发现或接到的检查井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投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24小时内修复到位;对巡查过程发现或接到路面塌陷投诉的,做到24小时内进行抢险性维修并制定专项方案,不间断施工修复。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单位管理完成市政维护产值3096万元,在有限的维护拨款下,成本远低于定额标准,完成既定目标。

成本节约率=(各项管理专项计划成本178.74万元-实际成本178.44万元) /计划成本178.74万元×100%=0.1%

5、各项效益指标已全面达到,其中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面达标。

2017年度我处提高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水平,使本年度市政设施维护成本低于预算8%;全年保持道路畅通,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创卫成果,每自然公里封闭平均天数下降10%

同时我处加强了对市政设施的应急管理,完善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了《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雨雾冰霜天气应急预案》,并根据住建局安排组织开展下水道安全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了应急管理职能、提高了应急能力,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积极参与各种极端天气(如冰冻、洪水等)的应急抢险救援,特别是今年我市遭遇百年不遇的洪灾,我处在获取天气信息的第一时间即率先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参与灾后抢修恢复工作,保证了我市中心城区路平水畅,确保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抗洪救灾先进集体”。

我处对社区报告、市政府值班室转办、110转办、及市民反映的市政设施破损情况,督导及时派员进行实地勘查并及时进行维护,并将完成情况向转办单位及时报告,提高市民满意度。全年完成来电来信来访及人大代表提案答复处理119件,居民投诉处理率100%;投诉处理平均天数不超过3天;投诉处理情况的满意度100%;社会公众满意度对市政日常维护工作的满意程度90%2017年市民赠予我处“抢险救危 真情为民”“清淤除患 造福于民”的锦旗。

2017年,我处为娄底打造山水相融、宜居宜业、众人向往的现代化城市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和城市人居环境,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生活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下一步推进城市化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专项事业费14.11万元是按财政预算文件作为非公车改革单位专项公用经费,我处尚未进行公车改革,该资金拨付后按改革前原途径列支为专项公用经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我处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修订《娄底市市政设施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各项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业务流程和过程管理,新时代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处将按财政要求加大对预算与决算、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执行的管理,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处内控制度制定后于2017年开始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有待逐步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使内部控制的全程监督起到应有的作用。

2、单位绩效评价队伍力量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完善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

 

 

 

                  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2018518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

 

一级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得分

指标

投入

20

项目立项

15

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是;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

5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是。

 

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是;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是;

5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是;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是。

 

绩效指标明确性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评价要点:

 

①项目绩效目标细化是否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是;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是;

5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是;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是。

 

资金落实

5

 

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178.42万元/计划投入资金178.74万元)×100%=99.82%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3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及时率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178.42万元/应到位资金178.74万元)×100%=99.82%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2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过程

30

业务管理

15

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是;

5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是。

 

制度执行有效性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是;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是;

5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认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是;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是。

 

项目质量可控性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是;

5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是。

 

财务管理

15

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

5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是。

 

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

5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是;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是。

 

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评价要点:

5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是;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是。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产出

20

项目产出

20

实际完成率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1. 管理城区市政设施维护实际完成率=(管理完成城区维护实际产出数3096万元/计划产出数2657万元)×100%=116.5%

2. 城市道路破占道挖掘修复非税收入实际完成率=(破占费实际完成50.61万元/计划产出数50万元)=101.22%

3. 市政综合楼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非税收入实际完成率=(国有资产使用收入实际完成59.6万元/计划产出数59万)=101.02%

5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完成及时率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为提高市民出行安全,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我处在尽量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基本做到“小修不过夜”,即对巡查过程发现或接到的检查井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投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24小时内修复到位;对巡查过程发现或接到路面塌陷投诉的,做到24小时内进行抢险性维修并制定专项方案,不间断施工修复。

同时我处加强了对市政设施的应急管理,完善了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了《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雨雾冰霜天气应急预案》,并根据住建局安排组织开展下水道安全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了应急管理职能、提高了应急能力,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反应迅速。积极参与各种极端天气(如冰冻、洪水等)的应急抢险救援,全年各项目均及时完成计划。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5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质量达标率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质量均达到绩效目标要求。

经过我处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切实保证了城区车行道、人行道平均完好率达90%;城区排污管道无堵塞、污水外溢及各种窨井盖损坏丢失,设施完好率90%以上;桥梁及各种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安全、整洁、完好,桥梁的使用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道路下水道无堵塞,设施完好率90%以上;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率100%;同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上级督办、市政府值班室转办、110转办、及市民反映的市政设施破损的维护工作的办结率100%,确保满意率达95%以上

管理城区市政设施维护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3096万元/实际产出数3096万元)/100%=100%

5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成本节约率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各项管理专项计划成本178.74万元-实际成本178.44万元) /计划成本178.74万元×100%=0.1%

5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效果

30

项目效益

30

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2017年度我处提高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水平,使本年度市政设施维护成本低于预算8%;全年保持道路畅通,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创卫成果,每自然公里封闭平均天数下降10%

保证了我市中心城区路平水畅,确保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抗洪救灾先进集体”。

为娄底打造山水相融、宜居宜业、众人向往的现代化城市改善城区交通环境和城市人居环境,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生活环境,为下一步推进城市化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20

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可持续影响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全年完成来电来信来访及人大代表提案答复处理119件,居民投诉处理率100%;投诉处理平均天数不超过3天;投诉处理情况的满意度100%;社会公众满意度对市政日常维护工作的满意程度9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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