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创文管卫专题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心城区“文明院落”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娄底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7-04-06 字体:【】【】【

 

娄房发〔201743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幸福指数,根据《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中心城区“文明院落”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现将2017年度“文明院落”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

娄底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企业。

二、创建评选时间

13月,全面宣传发动:

48月,全力创建争优;

912月,复核审查、督促“整改院落”整改。

三、创建要求

1、各企业要成立争创“文明院落”活动的领导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2、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横幅等宣传方式进行多样化宣传。

3、要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台账资料和各项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办事处“文明院落”的评比工作。

 

 

                          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46


我要分享:
0
我要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